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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张某某等4被告人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案一审宣判
2018-09-28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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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9-28


    “投资3000元,再发展一个下线会员就能得60%的回报,下线再发展下线,你就能再得40%回报,以此类推……” 

    日前,由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、陈某某、刘某某、钟某某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一案,经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审理,作出一审判决,对被告人张某某、陈某某、刘某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一万元;被告人钟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 

    经审理查明,该传销组织以国家支持“国投联盟红旗积分”为名,支持线下将积分购买形式投放到网上返利的形式行骗。“国投联盟”宣称,对外可以替代货币,用以”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与欧洲部分国家的贸易结算,对内可以用红旗积分购买任何商品,规定每单可“结缘”(投资)3000元或者30000元在”红旗365系统”平台注册购买积分,宣称2017年5月1日公司上市后积分可以翻一倍。

    该案涉及内蒙古、陕西、甘肃、山西等全国22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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